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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ST中珠年度报告发出信披监管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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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交所对ST中珠年度报告发出信披监管问询函)

? ? ? ? 6月3日,距离《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已经过去了1个多月时间的ST中珠(600568)突遭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一封普通的年报问询函,而是一封带有监管意味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 ? ?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78号),上交所对7大问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要求公司说明资金占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存在不一致,说明相关原因,会计师说明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为关联方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1月份一体集团最终偿付,要求说明预计负债转回确认在2019年的准确性及一体集团偿还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者资助等情况;3、说明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还款可能性;4、补充披露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一致,及相关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5、说明2020年销售费用尤其是广告促销费、销售代理费及佣金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研发投入下降原因;6、中珠集团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安排,以及是否会调整该公司直营业务;7、年报披露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需返还公司分红收益,要求补充说明一体计提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公司追偿进度。

? ? ? ? 据了解,监管函件一般意味着上市公司已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而函件中,上交所强调:“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值得关注的是,ST中珠信披出现问题并不是首次,去年11月,公司因信披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珠医疗涉嫌两大类信息披露违法事实:一、中珠医疗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二、中珠医疗未及时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以上两类违规共列举了十一项事实,有相关企业工商登记资料、银行资料、相关协议、公告、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根据违规情况,在2016年9月10日至2019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或具备索赔资格。另外年报监管问询函中提及的控制权问题,公司原控股股东中珠集团在一个多星期前遭到了上交所纪律处分。由于中珠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裁定拍卖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上交所对中珠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虽然上交所仅对中珠集团进行了通报批评,但显然对公司实际控制权仍存疑问。截至目前,中珠集团部分股份先后被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黄鹏斌、深圳市楷盛盈科技有限公司等取得。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29922881股,占公司股份的12.19%,不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而ST中珠另一大股东一体集团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珠医疗股份的1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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