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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能否索赔嘉澳环保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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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投资者能否索赔嘉澳环保产生争议)

    嘉澳环保(603822)5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因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虚增营业收入数亿元与虚减净利润198.65万元遭到处罚。《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由于公司是虚减净利润而非财务造假中常见的虚增净利润,针对投资者能否索赔的问题,不同的证券维权律师之间存在分歧。

    嘉澳环保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嘉澳环保于 2019 年初至 2020 年 8 月,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能源”)、浙江嘉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穗进出口”)与 RICH TIME TRADING(以下简称“RICH TIME”)、FOUTAIN HIGH HK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Limited(以下简称“HIGH CHANNEL”)等境外主体开展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嘉澳环保未将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对东江能源、嘉穗进出口、FOUTAIN HIGH、HIGH CHANNEL 之间的购销业务进行抵销处理,以及未根据业务实质对通过 RICH TIME 实施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行收入和成本的抵销,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 178543449.83 元,占比 14.24%;虚增营业成本 179623604.78元;虚减净利润 1050356.54 元,占比 1.65%。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 89310851.26 元,占比 27.08%;虚增营业成本 89919749.04 元;虚减净利润 589328.90 元,占比 8.89%。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 119486980.52 元,占比 20.63%;虚增营业成本 120213273.02 元;虚减净利润 684399.10 元,占比 2.99%。在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48721660.64 元,占比 14.96%;虚增营业成本 149736738.65 元;虚减净利润 936125.36 元,占比 2.76%。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嘉澳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二)对沈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三)对查正蓉、王艳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由于公司是公司是虚减净利润而非财务造假中常见的虚增净利润,部分证券维权律师认为,投资者无法索赔。但也有证券维权律师认为,投资者有索赔的权力。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尽管公司是虚减净利润且金额较小,但公司有很高的虚增营业收入。2019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79亿元,占比 14.24%;2020年三季度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49亿元,占比 14.96%。“虚增营业收入同样会引起人们对公司的误判,并不是只看利润说话。”吴立骏这样认为。基于此,凡在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嘉澳环保并在2020年12月23日晚间依然持有嘉澳环保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另外,公司为违规年报负责的财务总监查正蓉宣布辞职。公司称,董事会于2021年5月15日收到董事查正蓉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其个人原因,查正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查正蓉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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