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定增时回顾此前违规 称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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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纶科技定增时回顾此前违规 称已完成整改)

     新纶科技(002341)5月14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46亿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锂电池电芯用高性能封装材料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公司在定增系列文件中回顾了近五年遭到处罚和监管的情况,并称已经完成整改。

    公告显示,新纶科技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披露如下:一、违规对外担保事项。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期间,公司时任高管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分别向广州宏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6.32亿元。此外,公司在2018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未能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虚增收入、利润及信息披露事项。公司从2016年到2018年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并使得2016年由亏变盈。基于证监会处罚,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期间买入新纶科技且在2019年6月24日晚间持有新纶科技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针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整改情况如下:公司在内部审计工作发现上述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后,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2019年4月4日主动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及自查情况、整改措施进行了披露,解除了公司的担保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问责,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控制度。针对上述虚增收入、利润及信息披露事项,公司整改情况如下:1、公司在被立案调查前的内部审计中发现了上述担保行为,及时对外进行了披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深交所纪律处分的全部董事和高管均已离职。2、2020年4月30日公司追溯调整了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于同日披露了2020-03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0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2016-2018年审计报告。3、公司新设了合规管理部。公司称,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整改工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准则等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公司遭到投资者索赔。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的主持下,该系列案件的部分原告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同意调解的投资人已顺利签署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的案件将转入诉讼程序交由法院判决。不过,公司尚未对此进行公告。有意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jzqsp2016@126.com参与《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发起的索赔征集。今年3月26日,深圳市中院针对59名原告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诉讼请求及基本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双方在庭审中主要针对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1、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该如何确定?2、原告投资者损失与被告新纶科技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存有因果关系?3、本案中系统性风险是否应当扣除?扣除的标准是什么?4、被告二至被告二十的相关人员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5、部分原告投资者在揭露日之后的收益,是否应当扣除?据法院通知显示,深圳中院已选定该系列部分个案为示范案件,在示范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按生效判决认定的共通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对示范案件之外的平行案件依法处理。法院将会不开庭审理并迳行判决,期间不影响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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