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对投资者索赔案仅计提10%

(原标题:獐子岛对投资者索赔案仅计提10%)

     5月10日晚间,因此前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遭投资者起诉的獐子岛(002069),又披露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显示,獐子岛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其中有13位投资者起诉公司,涉案金额达1781113.51元。《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投资者起诉事项已计提了600万预计负债,不过对比索赔总额,计提比例仅不到10%。

     獐子岛遭投资者索赔一事源于“扇贝跑路”事件,从2014年獐子岛突发公告称扇贝“跑路”导致当年三季度巨亏7.63亿开始,獐子岛的扇贝在不到6年时间先后4次“失踪”。2018年1月,当獐子岛又一次对外界宣布“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后,证监会启动了对獐子岛的立案调查。2020年6月23日,证监会正式对獐子岛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严重造假的行为。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獐子岛公司及吴厚刚等人违法的事实共有三项:一是财务造假,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和《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证监会认定,受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影响,獐子岛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资产13114.77万元,虚增利润13114.77万元,獐子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二,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涉嫌虚假记载,严重失实。三是在管理层知道全年业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情况下,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涉嫌未及时披露信息。中国证监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处罚下达后,公司陆续遭到投资者起诉维权,那些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且截止2018年1月30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或有参与索赔的资格。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獐子岛投资者索赔案件后,獐子岛对该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獐子岛认为应当由对公司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管辖,不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獐子岛管辖权异议,该案仍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需要索赔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发起的索赔征集。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29日,獐子岛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投资者提出的诉讼共计158起,涉案金额6284.48万元,公司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600万元。也就是说对比涉诉总额,獐子岛所预计负债仅不到10%。然而对于公司的此项计提,年报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未能对该未决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是否对该未决诉讼事项及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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