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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新潮能源被质疑限制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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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新潮能源被质疑限制股东权利)

     5月6日,新潮能源(600777)公告,因拒绝股东提请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被质疑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公司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股东提出的罢免包括董事长刘珂在内的多名董事、监事相关提案,又被提请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2021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落款为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9名股东提交的书面材料《关于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依法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案要求罢免董事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独立董事张晓峰、杜晶,监事刘思远。上述9家股东称,以董事长刘珂为代表的本届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能力不足,面对油价下跌等突发事件无法合理应对,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净利润、市值及股价均大幅下跌,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5月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本次罢免提案》中的罢免理由不具备合法性且缺乏事实依据。当天上交所对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说明公司针对本次股东临时提案事宜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金志昌盛等股东提出罢免刘珂等管理层并非首次,去年董事会换届时,就已出现股东与高管对峙的情况。去年4月16日,金志昌盛联合部分股东,发出临时提案,提名新的董监事候选人。之后合计持有公司3.22%股份的宁波驰瑞等四名股东,也提交了一份提案,认为公司董事长刘珂等董事不适合继续在公司任职。当时新潮能源同样召开了董事会,并否决了两份提案,最终公司董事长刘珂等多名原董事成功连任。显然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并未随着去年换届完成而结束。令人关注的是,公司遗留问题不止如此。去年换届完成后不久,新潮能源就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根据目前的公开信息,在2020年5月29日收盘时持有新潮能源,或者在2018年12月19日收盘时持有新潮能源的投资者,在后续调查结果出炉后或有机会索赔维权。当时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公司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目前相关调查事项至今未有结论,不过有需要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

    目前,董事会虽已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相关股东并未放弃,5月6日晚间,宁夏顺亿能源、绵阳泰合、上海关山投资、杭州鸿裕、宁波善见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有关罢免董事、监事的临时议案,要求罢免董事刘珂、范啸川、程锐敏,独立董事张晓峰、杜晶,监事刘思远、陆旭。并由宁夏顺亿能源、绵阳泰合、上海关山投资、杭州鸿裕向公司提出提名相关董事及监事的临时议案,选举王进洲、潘辉、王兆国为非独立董事,覃业贵、肖义南为独立董事,吴玉龙、邵侃为监事。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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