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兹提述江南布衣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十月八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根据二零二六年计划授出现有股份之奖励。本公司谨此澄清,唐彧女士并非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因此,向唐彧女士授出奖励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除非适用豁免,否则须遵守该章节的规定。由于本次授出奖励不涉及发行新股份或出售、转让库存股份,且相关金额低于上市规则第14A.76条规定的全面豁免交易限额,故该项交易获豁免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除上述补充披露外,原公告内容无其他变更。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健先生、李琳女士及吴华婷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卫哲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韩敏女士、胡焕新先生及王舜德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