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由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为及代表魏华平先生提出附带先决条件之自愿现金部分要约以收购恒益控股有限公司30,000,000股股份(魏华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达成先决条件)
魏华平先生(“要约人”)通过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为其财务顾问,提出一项附带先决条件的自愿现金部分要约,旨在收购恒益控股有限公司30,000,000股股份(不包括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根据该公告,部分要约须待依据《收购守则》规则28.1获得执行人员同意后方可生效。要约人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已获得执行人员就该部分要约的同意,因此先决条件已经达成。浤博资本将为及代表要约人向合资格股东正式提出部分要约。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要约文件将在公告日期后21日内或经执行人员同意的较后日期内寄发给股东,文件将载明部分要约的具体条款及预期时间表。要约人将适时就寄发要约文件另行发布公告。合资格股东在决定是否接受部分要约前应仔细阅读要约文件。公告提醒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部分要约受条件限制,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若未能满足条件,则要约将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