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旨在協助董事會就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申報程序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提供獨立檢討,並就此向董事會報告及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非執行董事組成,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須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席須由具會計、銀行或相關金融背景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獲授權調查範圍內的活動,可無限制取得集團資料,並有權尋求法律或其他獨立專業意見。職務包括審閱財務報表、監督外聘核數師的獨立性與審核成效、審議核數師聘任與費用、審核內部審核部門的工作及表現、評估風險管理與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審閱審核計劃與內部審核報告、處理與核數師的溝通事項,以及建立舉報機制等。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四次會議,須與外聘核數師每年舉行至少兩次會議,其中一次須在管理層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職權範圍由內部審核部每年檢討,並提交委員會及董事會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