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烽翼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目标公司销售股份的主要交易。原定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或之前寄发载有收购事项详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目标公司财务资料及其他根据GEM上市规则须披露资料的通函(“该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该通函所载若干资料,本公司预期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寄发该通函。本公告由董事会共同及个别负责,确认所载资料准确完备,无误导、欺诈成分,亦无遗漏足以导致误导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