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 - 获发中成药注册证明书)
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13)董事会宣布,公司近日获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颁发《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准许“定志丸【同仁堂】”在香港出售。该药品注册编号为HKC-18863,有效期至2031年9月29日,注册持有人为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香港新界大埔工业邨大景街3号。定志丸【同仁堂】功能主治为益气养心、安神定志,适用于心气不定、五脏不足证,症见忧愁、悲伤不乐、心神不定易健忘,症状呈朝轻暮剧或交替发作,并伴有强烈眩晕。截至公告日,公司对该产品累计研发投入约港币800,000元(未经审计),目前该产品尚未投入市场销售。取得注册证明书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线,推动市场拓展,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药品销售可能受香港地区政策环境、汇率波动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