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关连交易 产品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
于2026年9月14日,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97)与深圳燕之屋订立产品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据此公司向深圳燕之屋销售燕窝相关产品。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交易的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6.0百万元、25.0百万元及55.0百万元。同日,公司、艾德汇投资及黄俊豪先生与深圳燕之屋订立增资协议,完成增资后,公司持有深圳燕之屋70%权益,艾德汇投资持有10%,黄俊豪先生持有20%。黄俊豪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健先生的家庭成员,属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深圳燕之屋成为公司关连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定价将参考市场状况、成本、第三方售价等因素,确保条款公平合理。公司已制定内部定价及监控机制,并由董事会及财务部门定期监督。由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交易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