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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新药-B(02396.HK):章程内容摘要

(原标题:章程)

青城新药生物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适用)于2026年发布,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657,522元,总股本117,657,522股,其中H股83,022,145股,占约70.56%,H股以外股份34,635,377股,占约29.44%。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章程等。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条件,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明确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信息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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