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6年2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其持股及股份变更情况。根据该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筹划过程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