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细则)
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案,并自同日生效。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明确了公司作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4,629,837元人民币,总股本为946,298,370股普通股,均为H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住所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青马路3号3号楼4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股东大会职权与议事规则、董事会组成与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合并分立及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同时,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对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