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份计划)
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曼群岛注册)制定一项股份计划("本计划"),旨在激励合资格参与者,促进集团业务发展。本计划经股东于2026年[*]通过普通决议采纳,并须获联交所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许可后生效。计划有效期自采纳日起至采纳日第十个周年日前一日终止。董事会拥有本计划的管理权,可酌情决定授予奖励(股份期权或股份奖励),确定授出对象、股份数量、行使价或购买价等条款。股份期权行使价不低于授出日收市价、前五个交易日平均价及面值三者之高;股份奖励购买价可由董事会酌定,包括零代价。奖励一般设有至少12个月归属期,特定情况下可缩短或取消。若受托人于公开市场购入股份用于本计划,则该等股份不计入计划限额。计划总限额为采纳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的10%,并可于第三周年起申请刷新。向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等人士授出奖励须经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股东批准。本计划受香港法律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