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岛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经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82.67万元。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