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长春控制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且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林长春作为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通过控制方翠飞、戚书瑜、蒋文球等账户持续交易公司股票,公司现补充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期间相关持股变动情况,并对定期报告中持股数据进行更正。全体一致行动人已道歉并承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