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回应深交所审核问询函。文件涉及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应收账款管理、贸易业务模式及风险、预付款项回收风险、财务性投资情况等法律核查事项,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披露。律师认为发行人贸易业务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相关风险已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