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董事會議事規則》,旨在規範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決策程序,提升董事會運作效率與科學決策水平。該規則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包括3名獨立董事和1名職工代表董事,設有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戰略與投資等專門委員會。董事會行使包括召集股東會、決定經營計劃、投資方案、利潤分配、內部機構設置、高級管理人員聘任與報酬等職權。對外投資、資產交易、擔保等重大事項達一定標準須經董事會審議,部分需提交股東會批准。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4次定期會議,可由董事長或相關主體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應有過半數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會議記錄及決議由董事簽字確認,檔案保存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