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发挥其在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程序及更换机制。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发表独立意见等职权,并可在特定事项上行使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支持及费用承担。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独立性自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