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7名执行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7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2名,并设首席独立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限制。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关联交易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决议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