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的权限涵盖对外担保、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净资产10%。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总裁行使部分职权,如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事项需2/3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并管理信息披露事项。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议事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亦需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