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外捐赠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可用于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公司产品及其他适宜捐赠的有形资产,但不得捐赠生产经营需要的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国家财政拨款等。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受益人为社会公益性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人。公司内部职工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在捐赠范围内。捐赠决策程序按金额分四级审批:500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5000万至1亿元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亿至5亿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5亿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子公司捐赠按同样标准执行。捐赠完成后需5个工作日内备案,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