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良好个人品德,无不良记录,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给予适当津贴。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