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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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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及31楼01、04单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受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邵芳、刘杰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二届董事会召集,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

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4点30分在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NORMAN SHENGFA HU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88,998,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160%。网络投票股东总计136名,代表股份47,470,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3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2025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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