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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慧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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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慧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赵龙主持,现场会议在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2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79,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66%。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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