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就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意见。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详细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50,401,0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772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