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明确会议日期、地点、表决方式等内容。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3日9:15-15:00,现场会议于同日14点30分在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招商局广场B座11层1号会议室举行,由董事余志良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5人,代表股份4,952,696,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67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