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14:0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7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79,277,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83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9,263,4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2%;反对5,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8%;弃权8,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0%。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