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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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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4点30分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提前退伙暨解散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零碳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一期)项目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20,604,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093%。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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