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正性。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监事会监督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经营变化、财务状况、重要合同、重大诉讼、重大人事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公司需在特定情况下向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详细记录知情人的基本信息、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方式、地点及内幕信息内容等。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关键时点、参与人员及决策过程。公司应采取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相关档案至少保存10年。制度强调了保密责任,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明确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