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召集。本次会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也通过电子邮件完成。会议审议了两个议案:一是关于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二是关于修订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然而,由于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债券数量未达到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未能成功召开,因此未能形成有效决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合法性进行了见证,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但由于未满足会议召开条件,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发布公告,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在公告披露后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