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要点如下: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33.356万份,涉及33名激励对象。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批准了上述行权条件成就。
- 自2020年3月起,公司已通过多个阶段的审议与执行,包括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修订、股东大会授权、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行权价格调整等。
- 首次授予发生在2020年6月29日,预留授予则在2021年3月30日,行权价格分别为3.96元/份和6.64元/份。
- 历次行权情况显示,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和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均已成功行权,分别在2022年8月2日、2023年7月12日和2023年7月12日上市流通。
-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的财务或法律问题,且大部分激励对象的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达到“A”或“B”级,可行权比例为100%。
-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 行权价格为5.04元/份,行权方式为批量行权,公司将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及股份登记手续。
- 监事会确认行权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行权条件。
- 法律意见书指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已履行必要程序,行权条件已达成,行权安排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