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确认所有行权激励对象均符合资格,且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资格等情形。首次授予的189名激励对象中,8人已离职、调动或退休,剩余181名中171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为A或B级,可行权比例100%,10人考核为C级,可行权比例80%,未达标期权将被注销。预留授予的33名激励对象中,32人考核为A或B级,可行权比例100%,1人考核为C级,可行权比例80%。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18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1034.983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手续,以及为3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133.35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手续。核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