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34)已完成对其股权激励计划的自查,确认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自查表中详细列明了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时,计划草案已明确其姓名、职务及获授数量。此外,计划涵盖了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会计处理方法、变更与终止条款、公司与激励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且有利于提升竞争力。限售期、行权期安排合规,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均认为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市公司已承诺信息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自查表还显示,天津普林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建立了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中未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实控人的亲属,也未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亦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股权激励计划中,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且所规定事项完整。
综上所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自查结果表明,计划内容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励对象资格合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