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报道,投资者起诉A股公司飞乐音响(600651.SH))索赔案件一审宣判,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飞乐音响赔偿315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23亿馀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馀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以来的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判决。
此案源于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证监会认为飞乐音响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另外,对时任总经理庄申安、时任董事长黄金刚、时任总会计师李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开兰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三十万元、二十万元、二十万元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