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28.14亿元,同比增长8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亿元,同比增长21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5亿元,同比增长225.49%;基本每股收益0.64元。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EVA胶膜和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光伏胶膜、光伏背板、热熔网膜、太阳能发电系统、电子材料等。公司隶属于光伏行业的封装材料领域,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
国海证券认为,公司扩展新材料产品,发挥技术成本优势。除光伏材料外,公司亦积极扩展新材料产品,其中电子材料感光干膜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进入深南电路、深联科技等国内大型PCB厂商的供应体系中。公司2020年研发费用达3.1亿元,同比增长52.4%,其研发费用除了投向材料和配方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
公司通过设备研发,向供应商定制零部件装配产线,有效降低成本并防止核心技术工艺的扩散。公司通过产品配方、工艺和设备联动的开发理念结合丰富的生产控制经验,达到超高原材料使用率和产品良率,形成成本优势,以巩固龙头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