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股东拟减持公司不超1%股份
丸美股份公告,持股6.7842%的股东L Capital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1.82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