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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新注意事项

证券之星综合 2018-06-06 14: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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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 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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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 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 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 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 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 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

● 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 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 新股发行的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其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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