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以满足患者对进口药品的需求,进一步健全药品供给保障。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将实现零关税。认为,政府在抗癌药领域降低生产和进口环节的税负,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将部分抗癌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有助于降低患者的负担;同时通过加快创新药进口等措施,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用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