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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股东提案 *ST华泽被责令整改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3-30 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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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区别对待股东提案 *ST华泽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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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牌长达两年的*ST华泽(000693)自3月21日复牌至今,已经连续7个“一”字跌停。

3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3月29日,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的通知文件,两份文件都指向了一个问题,即公司可能对不同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

3月23日,*ST华泽第一大股东、实控人之一的王辉向董事会提出,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这两份提案缺少独董候选人声明等资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王辉补充后,于3月28日下午披露了补充通知。

深交所接到投诉称,合计持股13.33%的股东已于3月23日通过微信方式向*ST华泽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为罢免公司部分现任董事、监事,拟选举部分董事和独立董事。

不过,上述股东却不能通过*ST华泽公告披露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与*ST华泽取得联系,所以无法顺畅地将前述临时提案的纸质文件提交*ST华泽董事会,从而向*ST华泽成都办公室人员提交了纸质文件。

经四川证监局查实,上述合计持股13.33%的股东分别为康博恒智和聚友网投,两者分别持有*ST华泽9.87%和3.46%的股份,位列*ST华泽第三大股东和第五大股东。据悉,*ST华泽董事会在3月23日收到前述股东书面提交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但公司董事会未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也未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相比*ST华泽第一大股东王辉的提案顺利进入公司股东大会流程,在补充提案内容后也能够得到第一时间披露;作为公司“小股东”的康博恒智和聚友网投提交的临时提案却被公司隐瞒。面对不同股东的提案诉求,*ST华泽董事会似乎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

对于这一事件,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深交所要求*ST华泽说明王辉提交临时提案书面文件的方式、渠道和具体时间,以及公司签收该文件的人员姓名及职务,并要求说明王辉提交临时提案的渠道和方式与其它股东是否公平、一致,*ST华泽是否为股东王辉提交临时提案提供了额外的便利渠道。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ST华泽说明在康博恒智和聚友网投无法通过公告的联系方式与上市公司取得联系、无法顺畅地提交临时提案纸质文件的情况下,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四川证监局指出,*ST华泽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并及时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披露康博恒智、聚友网投提交的临时提案的内容。

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指出,*ST华泽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监管规定,还暴露出公司在治理结构、三会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

3月29日晚间,*ST华泽披露,因大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公司没有正常的现金流维持正常运转,已经发生严重的现金支付困难,造成拖欠员工工资和财务支付困难,欠缴巨额国家税金等问题。公司长期大面积欠薪、欠缴基本社会保险金导致员工流失严重,职能部门配备员工严重不足,公司运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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