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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资源整合提速 招商局助力建设"东北亚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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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辽宁省国资委、大连市国资委、营口市国资委、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北亚港航公司”)及招商局集团等在京就辽宁港口资源整合签署系列协议,涉及重组整合、股权投资、招商、公益性资产安排等内容。这是继2017年6月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三家上市公司披露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签署《港口合作框架协议》后,辽宁港口整合的又一重大进展。

有知情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以“东北亚港航公司”为中心的辽宁港口整合计划将分步推进。第一步为整合大连港集团和营口港集团,未来还可能涉及丹东港、葫芦岛港等港口资产,目标是立足辽宁省、辐射全东北、影响东北亚,整合港口和航运,随着整合推进,不排除加入航空资产的可能。本次整合的一大特点就是引入招商局集团,央地合作、优势集成,并且配合混改计划。

回溯至2017年6月,大连港、锦州港、营口港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公告,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以大连港集团、营口港集团为基础,设立辽宁港口集团,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辽宁港口集团的设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的整合。

今年1月份,辽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将加快港口资源整合。整合大连港、营口港设立辽宁港口集团,深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推进其他港口整合,实现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推动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在随后召开的地方“两会”上,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组建辽宁港口集团,加快沿海港口整合,加快建设“港口经济圈”。

1月底,辽宁省国资委主任李伟向透露,辽宁的港口整合工作已进入重组前的清产核资、评估审计工作,最快将于2月底前完成,届时,招商局集团将与辽宁省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2月中旬,大连港集团、营口港务集团完成股权划转,二者控股股东变为辽宁东北亚港航发展有限公司。至此,上市公司大连港、营口港的实控人从各市国资委统一至辽宁省国资委;同时,锦州港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大连港集团,但锦州港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实控人。

“本次股权变更主要是解决出资人统一的问题,为引入招商局集团等新股东铺路。”有接近本次重组的人士告诉上证报记者。

上述人士还表示,“东北亚港航公司”目前就是辽宁港口整合的主要平台,本次整合的一大特点是引入招商局集团,通过央地合作,进行优势集成,同时还会引入其他国资或民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其中,大连港集团与营口港集团的整合是第一步,在相关资产、业务、市场、经营机制等全面整合后,未来将在第二、第三步的整合中进一步加入葫芦岛港、丹东港等港口。他还透露:“除了港口和航运是天然一体的业务之外,随着改革推进,未来不排除将物流和客流业务纳入港航中心,届时或将涉及航空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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