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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留后路”欲减持2% 斯太尔股权转让或存变数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10-02 08: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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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转让方“留后路”欲减持2% 斯太尔股权转让或存变数)

两份针对股权转让事项的关注函仍未得到回复,斯太尔(000760)股权转让涉事一PE股东却已为自己“留后路”了。斯太尔日前公告,收到股东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宁波贝鑫”)股份减持计划,其在减持计划中预设了实施减持的条件——若股份转让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值得一提的是,宁波贝鑫与另外两PE股东是在上市公司2013年重组时通过定增持股的,如今限售股解禁后,均欲转让股份给一家今年7月刚刚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也将因此易主,不过,该股权转让协议公布后即收到监管层关注函,至今尚未回复。

关注函逾期未回复转让方抛减持计划

9月28日,斯太尔收到宁波贝鑫减持计划,称鉴于宁波贝鑫与青岛中银九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中银九方”)的股份转让交易正在履行过程中,若股份转让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宁波贝鑫计划在未来6个月期间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6万股(占斯太尔2%),其中每3个月减持788万股。

需要指出的是,宁波贝鑫也是近期广受关注的斯太尔股权转让方之一。8月11日,斯太尔接到通知,中银九方已分别与公司股东长沙泽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下称“长沙泽洺”)、珠海润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下称“珠海润霖”)、宁波贝鑫、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宁波理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中银九方拟以9.75元/股,受让长沙泽洺、宁波贝鑫所持斯太尔全部股份,以及宁波理瑞持有斯太尔的4000万股、珠海润霖持有斯太尔的4000万股。转让协议完成后,中银九方将持股占斯太尔总股本的26.9%,第一大股东将由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银九方。

值得关注的是,中银九方刚于2017年7月28日成立,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健长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是成立不久,两个公司均“尚未开始经营具体业务,暂无相关经营财务数据”。更令人困惑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未满20日的中银九方,在公告中表示“为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择机向上市公司注入3毫米波核心技术及系统级产品相关资产”,而其实控人何静静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股权转让公告一出,斯太尔即为此在8月、9月连收两份深交所关注函,在逾期后,公司发布了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其中,8月14日的关注函指出,宁波贝鑫、长沙泽洺、宁波理瑞三位PE股东的负责人已与2012年重组进入时披露的不一致。对此,深交所要求详细说明自2012年11月以来上述PE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出资人的变化情况,说明上述变化是否按照《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从目前公司公告以及交易所网站来看,均未获得当事人回复。

重组业绩屡不达标定增股东集体清仓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宁波贝鑫持有斯太尔587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股份来源为斯太尔非公开发行,均已解禁。此次拟减持原因为“作为财务投资机构,已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为保证投资人的投资权益,故宁波贝鑫拟减持其部分持有公司的股份”。

宁波贝鑫是在2013年底通过参与博盈投资(2014年6月更名“斯太尔”)定增成为公司的股东。2013年底,面临退市风险的博盈投资定增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收购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等。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英达钢构”)承诺,斯太尔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共计11.8亿元。若未实现承诺利润数,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重组后,斯太尔2014年至2016年业绩承诺均未能实现,三年累计亏损1.37亿元,扣非后累计亏损1.91亿元。其中,2016年的业绩缺口达4.87亿元,英达钢构原应于今年6月11日前将这笔钱交付给公司,不过在修订此前提出的后续履约计划后,从最新公告来看,截至2017年9月1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补偿款,并欲起诉控股股东。

如今,除英达钢构,当初参与定增的5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已于去年底解禁。其中,长沙泽洺、宁波贝鑫、宁波理瑞股欲“清仓”——拟以9.75元/股将股权转让给中银九方,而当时定增价格为4.77元/股(2015年10转4).

那么,宁波贝鑫抛减持计划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存在变数?问询函何时回复?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昨日致电斯太尔证券事务部、董秘电话,语音提示均为“暂时无人接听您的电话,请在嘀声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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