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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港B股:股东东方集团解除部分质押 占总股本6.74%

证券之星综合 2017-08-09 08: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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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通知,东方集团将其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4%)于2017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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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的通知,东方集团将其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4%)于2017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08,178,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39%;上述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办理完毕后,东方集团累计质押173,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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