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杭汽轮B控股股东签署征迁补偿协议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良 2017-08-07 14:02: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杭汽轮B控股股东签署征迁补偿协议)

杭汽轮B7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杭汽轮集团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做地主体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征迁补偿协议》。

根据《征迁补偿协议》,此次征迁范围为杭汽轮集团石桥厂区(含东新路北侧杭汽轮集团生活区的部分国有资产)的整体迁建补偿。征迁补偿费用为18.15 亿元,内容包括征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地上附属物等补偿费用;搬迁及运输补偿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和奖励费用等全部补偿费用。杭汽轮集团负责人员安置,并会同相关下属公司分配补偿金。杭汽轮集团在 2019年12月31日迁建完毕,并按照迁建时间先后将腾空的房屋交付政府做地主体。

公司表示,公司住所位于杭汽轮集团石桥厂区范围内,杭汽轮集团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做地主体签署的征迁补偿协议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相关迁建补偿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杭汽轮B于2017 年4 月21日披露《公司关于杭汽轮厂区地块启动迁建工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的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的有关内容,杭州市人民政府将杭汽轮石桥路厂区列入征迁规划范围,有关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补偿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区政府相关做地主体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关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补偿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区政府负责支付给杭汽轮集团征迁补偿金,作为杭汽轮石桥路厂区整体迁建补偿。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