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布,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文峰股份在信息披露及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文峰股份、控股股东文峰集团、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公司董事长徐长江、代持股东陆永敏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副董事长陈松林、董事兼总经理顾建华、董事杨建华、马永、满政德、独立董事范健、胡世伟、江平、监事会主席裴浩兵、监事夏春宝、副总经理顾斌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凯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