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深交所:持续深化会计审计监管 坚决维护退市制度严肃性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7-07 19:06: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强化一线监管完善治理结构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章程

为全面强化一线监管职责,完善交易所法人治理结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

深交所称,新修订《章程》于2017年4月15日在深交所会员大会经全体会员审议通过,并于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实施。本次《章程》修订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为引领,以稳定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当前一线监管和交易所管理运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章程》修订过程中,深交所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吸取市场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党委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落到实处。修订后的章程明确规定党委在交易所治理中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纪委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各级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拓展交易所一线监管范围,丰富交易所一线监管手段。修订后的章程规定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会员、证券发行人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具有普遍约束力;新增交易所可以对会员、证券发行人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遵守章程和业务规则的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采取相应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三是推动落实“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加强会员客户管理和自我管理要求,规定会员应了解客户并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规定了交易所保障会员参与交易所市场业务的权利等。

四是完善交易所治理结构。完善会员大会职权,明确召集、主持等具体程序规定;强化理事会的决策职能,新增理事会制定交易所战略发展规划、审定终止会员资格等职权;新增监事会一章,对监事会的职权、人员组成、任期等作出了全面规定;进一步明确总经理的职能,新增总经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拟定财务预决算方案等职权。

五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交易所职能中,规定交易所针对特定证券交易品种的交易和创新业务,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理事会职权中,新增审定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的职能。在会员义务中,强化会员关于投资者保护的法定义务,规定会员应当对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开展投资者教育。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