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个股掘金 - 正文

最新公告揭露重大利好 五股今日或冲涨停

证券之星 2016-08-29 07:30: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提及个股仅供参考,不做买卖建议。

宝莫股份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盘中直播 我要咨询

宝莫股份29日复牌 实际控制人拟变更

宝莫股份8月28日晚间公告,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康乾投资、公司董事长夏春良与自然人吴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向后者转让公司5.58%股份,及让渡占公司总股本16.11%的表决权。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并完成,吴昊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将达到21.69%,成为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公司股票将于8月29日复牌。

根据方案,长安集团、康乾投资、夏春良拟分别向自然人吴昊转让公司股份2769.52万股、390万股和255万股,即合计转让341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转让价格为14.33元/股,即此次转让的总金额为48930.0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宝莫股份停牌前股价仅为8.25元/股,即上述转让价格14.33元/股较公司停牌前股价溢价约73.7%。

此外,长安集团、康乾投资、夏春良拟将其名下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9861.0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的表决权委托给自然人吴昊行使。委托期限自上述5.58%股权完成过户且自然人吴昊完成支付之日起生效。

此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长安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夏春良、吴时军、杜斌、刘燕、徐志伟、栾庆民六人。本次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受让人吴昊将直接持有公司5.58%股份,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16.11%,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达到21.6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同时提醒称,此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需要经质权人同意并解除质押后方可转让,存在质权人不同意解除质押的风险。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