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获高票通过
海航创新今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组成人数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在内的6项议案。全部议案均获现场100%赞同票通过。
据了解,此次股东大会的多项议案同时通过董事会议案、监事会提案和股东临时提案三种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可见公司针对前期二股东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出诉讼的做法,采取了“三保险”的措施。
有业内人士称,面对二股东提出的相关诉讼,海航创新及时通过股东大会进一步明确章程内容、选举董事,对于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有着积极作用。
据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部分股东介绍,在海航创新第六届董事会第27、28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被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后,有部分股东就李勤夫不务正业、滥用职权以及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等违规问题向人民法院提交陈情信,更有部分股东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控诉李勤夫。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海航创新与二股东李勤夫的诉讼尚在审理阶段,最终判定结果尚未公布,但由于此次股东大会的顺利举行及相关议案的高票通过,之前二股东提出的撤销相关股东大会议案的二审结果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尽管历史问题的影响尚未彻底根除,但海航创新管理层却丝毫未显露出任何踌躇。海航创新方面表示,今年初以来,公司转型意愿坚决。自今年2月8日正式改名“海航创新”后,公司积极培育“景区+”的新的企业发展模式,对外,公司还可以借助母公司海航集团的丰富资源,全力打造全新旅游平台,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司外延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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