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有股份: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九有股份7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回查九有股份重组方案,公司拟向大股东盛鑫元通,以及永丰兴业、广兴顺业、宝润通元、天合时代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景山创新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7.1亿元。此外,公司此次交易还拟向包括盛鑫元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定增配套募资不超过8.55亿元。若重组完成,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手机摄像模组制造及销售变更为物联网应用终端和移动通信终端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不过今年6月2日,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九有股份此次重组申请未获通过,彼时证监会给出的理由是:“本次交易中控股股东盛鑫元通违反公开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公告称,公司于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予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同时九有股份表示,公司2016年上半年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后公司将继续推动并购重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